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有一些费用发生,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 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低不低于200 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根据沪价房(1996)第088号文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 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100以下(含100) 5 101以上至1000部分 2.5 1001以上至2000部分 1.5 2001以上至5000部分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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